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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DR—2022-00002
綏政發〔2022〕5號
綏寧縣人民政府
太陽集團tyc539大力支持電網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實施創新引領、開放崛起戰略,優化電網設施建設環境,根據《邵陽市人民政府太陽集團tyc539大力支持電網建設與發展的若干意見》(邵市政發〔2022〕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支持全縣電力設施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政策支持
(一)變電站供地政策
根據電網建設規劃建立電網設施建設項目用地儲備制度,將電網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年度用地計劃,優先保證變電站建設用地指標及耕地占補平衡指標。與縣供電公司簽訂變電站征地拆遷包干協議,明確用地價格、用地范圍、場平質量、不動產登記權證辦理及工期要求,完成變電站征地拆遷工作;變電站用地按行政劃撥方式依法辦理供地手續并移交供電公司,縣供電公司按照變電站所在地綜合用地指導價格繳納土地款及相關稅費。屬于縣城區、產業開發區、規劃區范圍內的變電站,由縣財政承擔土地整理費用,并負責土方調運(挖方裝車、棄土運輸、卸土處理),完成“三通一平”,向縣供電公司提供用地。
(二)嚴格執行補償標準及合理減免規費
嚴格執行現行有效的征地拆遷及青苗補償標準,進一步加大電網項目規費減免力度:電網建設占道挖掘(含頂管)涉及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園林綠化、河道、照明、排水溝(管)等設施的,免收占道費、施工臨時占用費,免收道路及園林綠化永久占用補償費,由建設或施工單位自行恢復,并經相關部門驗收。難以恢復、修復或者達不到原使用功能的集體設施,按照成本予以補償;架空輸電線路穿(跨)越公路、河流、林區、礦區,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標準的不收跨越費、占用費和道路接口費,構成影響的由建設單位按原標準修復或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補償;列入省重點的電網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補償費按照標準的30%征收。電網及能源互聯網建設項目納入市級重點項目管理,享受市級重點項目、招商引資、立項爭資相關優惠政策,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服務性收費按最低標準的30%收取且不重復收費。簡化變電站、農村供電所站房等存量土地不動產權證辦理流程,減免相關費用。電網企業日常生產經營中的通道治理、搶修運維等工作比照市政設施建設維護,享受相應規費減免。市政、交通等建設涉及支付給電網企業的桿線遷移補償款,比照拆遷補償方式進行處理。對于地方政府出資建設的電纜溝、電纜排管(直埋)、電纜隧道、綜合管廊等由供電公司無償使用。
(三)出臺財政支持政策
按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湘發改價調規〔2021〕607號)要求,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征收使用政策、出臺配套實施細則,明確職責界限、定額標準、資金渠道、撥付程序,確保落地生效。規范新建住宅項目供電設施建設管理,制定建設維護管理辦法,明確供電設施出資、建設、驗收、維護方式,完善新建居民住宅小區供配設施標準和成本標準。政府平臺項目中的電力工程實行單獨送審,加快財政評審進度,及時出具工程結算評審報告,按時支付工程款項。
設立電力設施建設專項資金。縣財政每年預算電力設施建設專項資金500萬元,主要用于解決變電站征地拆遷補償差額,權證審批辦理費用補差,提供熟地項目的“三通一平”費用,電力設施建設的縣、鄉、村工作經費補差,工作獎勵經費及其他與電力設施建設相關經費。
(四)電力通道建設方式及投資原則
縣城區范圍內配套管網建設由縣政府負責出資建設,已具備入地條件的新建線路宜采用地下電力通道方式實施建設,不具備入地條件的其他區域可采用架空電力通道方式實施建設。
二、優化政務服務
(一)縣自然資源局按照《湖南省自然資源廳太陽集團tyc539規范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有關事項的通知》(湘自資辦〔2021〕20號)要求規范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有關事項。以國網湖南省電力有限公司批準的電網建設項目前期計劃代替發改部門重點項目名錄,作為規劃選址意見書和國土空間規劃調整的依據。以電力專項規劃圖代替規劃依據圖作為規劃選址意見書的前置條件。將變電站典型設計施工圖作為辦理電網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所需圖冊資料。縣政府、園區成立工作專班,負責對電網建設項目用地根據電網需求組織完成資料組卷,并按程序上報省自然資源廳,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前進行站址(含進站道路)調規、用地征拆,加快電網建設用地供地辦理。
(二)加快電力項目環評等相關手續辦理。編制電網規劃開展線路優選,盡量避免占用、穿越環境敏感區,符合生態環境“三線一單”分區管控的要求。對以非征用土地方式穿越九大類生態保護紅線內區域(不含核心區)、永久性生態保護區、縣級以下飲水水源保護地、保護范圍為水域或陸域的生態敏感區的非核心區的電網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按項目開展專題報告論證工作,自然資源、林業、生態環境、水利行政主管部門在項目用地和選址意見書獲取前及時介入指導,給予調整建議或項目準入意見,依據項目準入意見,自然資源部門按程序先行核發用地預審和選址意見書,便于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獲取前獲取項目核準批復,確保電網工程建設依法合規;涉及各類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飲用水源保護地等法定生態保護區域的項目,在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前提下,可同步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審批與主管部門意見的獲取工作。
(三)根據《邵陽市人民政府太陽集團tyc539大力支持電網建設與發展的若干意見》(邵市政發〔2022〕2號)規定,保留電力建設項目不辦理施工報建手續的政策支持,明確電力施工許可手續辦理只需提供項目核準文件或電力部門的設計批復文件,履行報備手續,不再辦理其它審批手續,含城鎮道路開挖及修復、城市綠化占用及恢復、公路開挖及修復、林業砍伐、高速跨越施工等。
(四)縣林業局保障電網建設項目采伐指標,簡化林木采伐許可證辦理程序,按最低時限要求辦理林木采伐許可。因防洪搶險搶修電力設施、危及電力線路安全運行消缺等緊急情況需采伐林木的,可以先行采伐,在緊急情況結束之日起30日內,將采伐林木的情況書面報告縣林業局。以施工合同為依據,受理施工單位辦理林地使用審批手續。
(五)縣住建局統一對變電站施工圖通用設計方案進行消防專項審查;優化消防報建審批的前置條件,加快審批流程。
(六)妥善處理電力設施建設與供電所所房建設過程中產生的未辦理土地權證問題,對1999年以前的按照處理歷史遺留問題模式辦理;對1999年以后的優化辦理程序,限時辦結。
三、做好服務保障
(一)建立工作機制
1.進一步加強電力設施建設工作領導,優化電力設施建設環境。各鄉鎮要成立工作專班,及時處置各類矛盾,依法處置非法阻礙違法行為,確保電力建設順利施工。縣供電公司牽頭負責電力專項規劃編制。按照“多規合一”要求,將規劃成果(變電站站址、線路廊道)納入全縣國土空間規劃,形成“一站(線)一檔案”,對規劃變電站站址、線路廊道予以控制和預留,避免被占用。共享土地利用規劃林業分布、基本農田、生態紅線等國土空間規劃成果。
2.縣直有關部門、各鄉鎮要按職責負責提供電力設施建設項目支持性意見,包括但不限于站址協議、路徑協議、排水協議等,配合辦理選址意見書、用地預審。
3.縣直有關部門要負責變電站預征地拆遷工作及國土手續辦理,與縣供電公司簽訂變電站征地拆遷包干協議,按縣城中心區不超過30萬元/畝,其他地區不超過22萬元/畝(具體按省市公司確定價格)的費用標準進行包干,超出部分費用從縣電網設施建設專項資金中兜底解決。
4.縣電力指揮部要及時與縣供電公司簽訂線路工程塔基包干協議,架空電力線路走廊(包括電桿、鐵塔、拉線基礎)和電纜溝管通道建設不實行征地,35千伏及以上線路工程用地補償費包含塔基永久占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城區被征地農民失地社會保險費、地上附著物清理補償(含青苗、墳墓等)、邊角余料補償(如有)、生態紅線基本農田補償費、水改旱、工作經費,不可預見費,臨時用地(含材料堆放場地、接地射線、施工運輸道路、牽張場地、臨時地錨、跨越架搭設、索道搭設等各類施工場地,不含專業蔬菜、魚塘、苗木)租用復墾青苗補償,通道零星樹木采伐補償,臨時用手續辦理費用等220千伏及以下線路線路工程跨越房屋協調費用等。10千伏及以下線路及配電臺區占地不予補償。根據實際情況明確各電壓等級線路工程塔基占地及青苗補償具體包干費用。
5.各有關部門要做好道路、埋管、電力隧道等電力設施建設項目配套路由的立項、建設,提供配套路由設計要點(道路線型、標高、桿塔坐標),按時交付配套路由(線路塔基、埋管、電力隧道),確保配套路網建設進度與電力設施項目建設時序相匹配。
6.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要做好施工環境維護工作,對出現阻工、樹竹障砍伐、青苗賠償、線路跨越改造等地方環境問題,及時協調處理。10千伏及以下線路及配電臺區占地不予賠償。對無理取鬧、非法阻工等破壞正常改造工作的行為,要依法堅決打擊,確保施工順利進行。將施工人身觸電、電網安全工作納入社會綜合治理指標。加強輿論引導,利用媒體資源,積極做好宣傳工作,營造人人關心電力設施建設、人人支持電力事業的良好環境。
(二)加強電力設施保護
全面啟動并完成電力設施保護區劃定工作,已建設投運但未劃定電力設施保護區的,分年分批完成劃定,新建電力設施同步開展保護區劃定,在投運前完成。建立自然資源、林業、應急管理、公安、檢察院、法院等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嚴格落實《湖南省電力設施保護和供用電秩序維護條例》,加大執法力度,嚴格規范履行電力線路下方及周邊建房審批流程。嚴厲打擊違法無理阻礙施工及砍青掃障、盜竊哄搶工程物資、破壞電力設施、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違章建房、違法施工、栽種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植物等行為;健全縣行政部門與法院依法依規快速處理意外觸電事件損害賠償協調機制。逐步消除和規范“三線”違規交越、搭掛現象。
四、強化責任落實
縣電力建設領導小組要將電力設施建設項目目標任務及各項手續辦理工作細化分解到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縣直相關單位,明確責任人員,以時間節點倒排工作任務、檢驗工作成效、建立縣、鄉二級政企聯動電力設施建設協調考核機制,將選址選線、按時交地、矛盾協調、不動產權辦理等關鍵節點納入考核內容;強化電力設施建設監管主體與施工企業的主體責任,對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負全責,如出現違法違規、非正常破損情況,則依法依規承擔相應全部責任。強化督導檢查,對于進度滯后的項目實行預警,及時督辦,限期辦結。
綏寧縣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2日
(此件主動公開)